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管理服務評標結果公示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4-23

一、項目情況

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管理服務(項目編號:AHCQA-202400146)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評審,現將評標委員會的評審結果公示如下:

第一中標候選人:安徽大佳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

公示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2617時。公示期內如有異議,請向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反映。

人: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

代理機構:安徽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

   址:合肥市徽州大道與煙墩路交口高速濱湖時代廣場G1棟

聯(lián) 人:王工、曹工、韓工

   話:18756962615、13856908747、18755885114

電子信箱:1637130326@qq.com

二、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
(一)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
1、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

2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

3、被異議人名稱;

4、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
6、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
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
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、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;

2、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
3、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
4、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
5、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
6、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
(三)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工作秩序的,將報請行政監(jiān)督部門處理。如公示期內無有效異議,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中標人的依據。

安徽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

2024年4月23